坚持“五水共治” 建设幸福河湖

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1-12-02 10:21:29

水清河畅。

持续改善河湖生态。

乌海,是黄河流经内蒙古的第一站。在全长105公里的黄河乌海段上,分布着25条支流,其中一级支流19条、二级支流6条,流域面积1754平方公里。

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入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污染、水安全“五水共治”,加快建设幸福河湖,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加强水资源管理

护幸福河湖建设之航

以水而定、量水而行。我市聚焦盛水的“盆”和“盆”中的水,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推动用水方式向节约集约转变,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今年,我市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三条红线”指标均达到自治区下达的控制目标内,各目标分解纳入我市三区党政实绩考核,市、区两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基本建立。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预计不超过2.81亿立方米;科学优化水资源配置,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坚持行业领跑定额标准,全面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加强用水统计,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全市中水、疏干水回用率达到100%;大力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深入实施《乌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乌海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乌海市关于坚持“节水优先”、推进“量水而行”工作任务分工方案》,预计到今年底,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达到自治区下达目标要求,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100%。

加强水环境保护

谋幸福河湖建设之策

探索建立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是建设幸福河湖、改善生态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

我市充分发挥河长的示范引领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多次召开全市总河长会议,部署推进河湖管护工作;市委书记、市总河长签发了2021年第1号、2号、3号总河长令,印发了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制定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河湖长制会议精神工作方案。市、区、镇(街道)三级河长巡河1862次,河长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河长在河湖管护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着力推进河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长效机制,设置了黄河干流基层河道警长,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深入开展2021年河湖管理保护“春季”“秋季”行动,不断加大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力度,市水务局、市人民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委督查室等单位、部门开展河道巡查检查15次、联合执法3次、督查暗访4次,累计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0个,拆除违法建筑0.83万平方米,清理洪水过流垃圾0.4万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突出抓好黄河滩区综合治理。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先后8次召开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先后12次深入黄河乌海段巡河调研、督察暗访,及时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相关工作。狠抓推动落实,开展了黄河乌海段河道有关问题摸底调查,成立了黄河河道乱占乱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印发了《乌海市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了黄河滩区禁(限)种令和停建令,各相关镇(街道)与村(社区)签订了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责任状、与全部滩区种植村民签订了黄河滩区禁限种高秆作物和限制使用农药化肥地膜承诺书。通过不断地宣传引导,我市主河槽区、近滩区均未种植高秆作物。我市编制完成了滩区居民迁建规划和年度计划,按要求完成3户(11人)零散户迁建任务,提前完成6户(16人)集中户搬迁安置工作,有效改善了滩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强水生态治理

固幸福河湖建设之本

水清了、河畅了,如今,人们切身感受到这座城市水生态环境的改变。而这感受,正是我市近年来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水环境问题、强化河长制落实、加大河湖保护治理力度的真实写照。

我市持续推进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21年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0公顷,2018至2020年度,我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位列全区前列。持续推进沿黄生态修复行动。及时完成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核实、排查认定和整改相关工作。全市需整改企业共49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全面做好黄河乌海段水生态保护工作。拓展生态环境容量空间,严格按照黄委会、自治区水利厅调度指令和调度规程方案执行生态下泄流量。加强龙游湾国家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监测监控、界碑界桩设置、围栏封育等工程。加强重点行业企业达标管控,全市19家涉水重点排污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6%,下海勃湾断面水质类别为Ⅱ类,达到国家及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

加强水污染防治

筑幸福河湖建设之基

我市将水污染防治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来抓,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治“水”行动,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农药、化肥、地膜减量行动,印发农业“四控”技术宣传手册500册。全市黄河河道主河槽区未使用化肥农药,近滩区和远滩区化肥农药使用量与往年相比均有所下降。做好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乌海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每月对入河排污口开展定期巡查和监测,全市已登记的5个入河排污口均无排污;做好黑臭水体、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建成区和农区黑臭水体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市3座园区污水处理厂达标率为99%。新建改造城区污水管网36.3公里,因地制宜开展农区污水治理。建成固定垃圾收集池202个、垃圾中转站12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农区全部实行“户集、村收、镇转运、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

加强水安全保障

拓幸福河湖建设之路

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才能让她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我市以确保黄河防汛(防凌)安全、流域生态安全、水安全为首要任务,积极推进防洪工程建设,不断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

我市投资5095万元推进防洪工程建设。完成黄河海勃湾段沿黄公路岸线防护工程,治理河道6.6公里。实施了乌达区黄河岸线治理工程、乌尔特沟河道治理工程和海勃湾区后摩尔沟河道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9.9公里。切实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建立健全水利、气象、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加大汛期重点河道、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有效防范了水旱灾害风险;突出抓好水库安全,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四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强化黄河海勃湾水利枢纽、千里山水库运行监管,实施了千里山水库2021年维修养护项目,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实践证明,坚持“五水共治”,建设幸福河湖是高效落实河长制的有益探索,是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如今,治水合力逐步形成,治理成效开始显现。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继续以河长制为牵引,持续推进“五水共治”,不断巩固扩大水生态文明成果,让市民共享愈加美好的“水生活”。

(作者:曹艺,赵晖;图片:王超;编辑:段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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