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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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2026-11-06 12:14:41

本报讯 (记者 王超)11月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组成人员27人,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进、青格乐、宋玥霞、任继华,秘书长田竹筠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接受赵亮辞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会议任命董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代理院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民健康信息数智赋能及“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葡萄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市十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乌海市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及问题清单》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新时代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及京蒙协作教育深度合作效果评估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就业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乌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乌海市工业园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乌兰察布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立足全市发展大局,找准人大履职切入点、落脚点,科学谋划思路和举措,全力推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昂,副市长张明明、李和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云志宏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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