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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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6-11-06 12:01:50

■金融讲堂

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共同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具体承担建设运行维护任务,全国统一集中运行,按照开放共享、实时互动、按需调用等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本期金融讲堂邀请中国人民银行乌海市分行工作人员张昕介绍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是信息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等经济行为并去除相关敏感信息后的交易统计信息,是中小微企业最优质的信用信息之一。

资金流信息平台为每个中小微企业都建立了专属于其自身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账户(简称数据账户)。中小微企业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以登录自己的数据账户开展授权、查询、异议、咨询等业务活动,实现“我的信息我做主”,驱动资金流信用信息流转。

一、资金流信息平台主要参与方

信息主体:指所有拥有资金流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资金流信息平台核心是为中小微企业服务,同时涵盖拥有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对公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也包括在内。

信息提供机构: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初期建设主要推动银行类机构间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为银行类机构,负责根据中小微企业指令将其资金流信用信息对外提供。

信息使用机构:银行和其他授信机构,初期建设本着互惠共享原则参与信息共享,即谁参与供数,谁参与共享,主要职责是查询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征信中心:资金流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机构,制定资金流信息平台业务运行规则,建设、运行和维护资金流信息平台,负责资金流信息平台推广和应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等。

二、资金流信息平台核心功能

资金流信用信息账户:资金流信息平台为每一个企业建立了专属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账户。企业无需注册即可使用企业法人身份信息直接登录数据账户,在数据账户内委托资金账户开户机构提供本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授权信贷机构查询本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提出异议和开展咨询,实现“我的信息我做主”。

资金账号绑定:信息主体在自己的数据账户内操作绑定资金账号,与信息提供机构签署《资金流信用信息委托提供协议》,委托信息提供机构按照其要求对外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

查询授权管理:信息主体在自己的数据账户内对信息使用机构发起的查询授权申请进行授权确认、授权追加等操作。信息使用机构在获得信息主体授权后,在授权有效期内可以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查询信息主体的资金流信用信息。

自主查询:信息主体完成资金账号绑定后,可通过资金流信息平台查询自身资金流信用信息。

信息主体服务:信息主体访问资金流信息平台,获取登录指引、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等资讯或服务;信息主体登录数据账户登记留言、声明信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信息记录查询:信息主体查询在数据账户内的活动记录,如自主查询记录、机构查询记录、绑定账号记录、授权记录、信息主体留言记录及信息主体声明记录等。

三、资金流信息平台提供的服务产品

资金流信息平台提供的产品有两个,分别是企业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明细汇总产品、企业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

企业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明细汇总产品共包含5个信息单元(产品封面、产品说明、基本信息、资金流信用信息、附录)、11个信息段、95个数据项,核心信息段的信息主要有:账户资金情况、可识别的与公共机构资金往来、与同名账户资金往来、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往来、开户机构代理资金往来、与开户机构资金往来、其他资金往来等信息段的月度汇总信息。

企业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报告共包含5个信息单元(报告封面、报告说明、基本信息、资金流信用信息、附录)、18个信息段、184个数据项,核心信息段的信息主要有:账户资金情况、可识别的与公共机构资金往来、与同名账户资金往来、借助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往来、开户机构代理资金往来、与开户机构资金往来、其他资金往来等信息段的季度汇总信息,以及交易集中度、稳定性、交易分布、交易对手换手率、交易趋势、分金额区间等特征变量信息。

上述两类产品涵盖的资金流信用信息的时间跨度最长为最近36个月(若账户开立长度不足36个月,则所有时段信息全部包含在内)。

(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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