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鲍维)7月6日起,全市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正式开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挂有标识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此次纳入门诊统筹的B级定点药店均设置集采药品专柜,全市集采“三进”行动确定的80种集采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销量排名前100位的常用药品加价幅度严格控制在10%以内;其余医保目录内药品总体价格水平不高于自治区药店量价比较指数,全方位规范药店药品定价,切实减轻群众购药负担。
此外,药盒上标注“OTC”的医保目录内非处方药,可直接享受门诊统筹结算;处方药需持自治区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购药报销。针对慢病患者往返医院开方不便的问题,同步推行互联网处方服务,对于病情稳定的长期用药慢病患者,可向药店提供近一年的诊断证明或检查报告,由驻店药师协助通过线上问诊开具处方,最长可开具不超过12周的长期处方,大幅提升老年人群、行动不便患者的购药便利性。
在职职工在定点药店购药门诊统筹起付线为200元,年度门诊统筹总限额为4000元,退休人员则分别为50元、5000元。若参保人员本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已达到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在药店购药可直接享受报销待遇;若参保人员本年度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已达到总限额,在定点药店将不再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待遇。
此次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延伸至定点零售药店,是我市优化医保便民服务、健全门诊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将有效满足参保群众就近购药报销需求,进一步提升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