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论
郭长缨
在我市部分小区,一些居民私自将公共绿地开垦为“私家菜园”,翻土种菜、施肥搭架,不仅破坏了小区绿化,更侵占了公共资源、损害了大家的利益,这种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小区绿地可以改善空气质量、涵养水土、美化环境,是全体居民共同拥有的财富,任何人不得随意侵占,而且受法律法规保护。《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自圈地种菜,本质上是对公共资源的侵占,既违反法律法规,也违背公序良俗。
把小区绿地私自开垦为菜地,危害不容小觑:会破坏原有植被,造成泥土裸露、沙尘四起,污染环境;施肥易产生异味,进而滋生蚊虫,造成病菌传播。此类行为暴露出部分市民公共意识淡薄等问题,应当及时予以纠治。
守护小区绿地,既要“堵”也要 “疏”。近年来,海勃湾区、乌达区等地持续开展“毁绿种菜”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宣传劝导、联合执法、清理整改,有效遏制了私垦乱种行为。同时,有些小区创新打造“共享菜园”,盘活闲置空地,规范种植管理,既满足了一些居民的需求,又守护了公共绿地。这种“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治理模式,值得有条件的小区推广。
文明城市,始于足下;生态家园,贵在共享。守护好乌海的每一片绿地,是每位居民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要摒弃“占小便宜”的私心,树立“公共空间不容私占”的意识,主动抵制毁绿种菜行为;相关部门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监管和执法力度,及时制止此类行为;社区和物业公司要创新管理方式,引导居民共同守护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