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论
□ 郭长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提升消费品质”。立足我市实际,我们要紧扣这一主题,聚焦消费供给、维权保障、消费环境三大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增效、维权效能持续提升、消费环境不断优化,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提升消费品质,要破解消费堵点难点。近年来,我市消费市场呈现多元发展态势,消费新业态、服务新举措不断涌现,有效提升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同时,侵权假冒、计量不公、服务粗放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也成为制约消费品质提升的“堵点”和“难点”。对此,我们要持续引导经营者向“质”而行,推动服务向精细化、高品质转变,让优质商品和贴心服务惠及每一位消费者。
提升消费品质,要守好消费安全底线。一直以来,我市始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放在民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持续畅通投诉渠道、提升处置效能,帮助消费者挽回各类损失,用实际行动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此次“提升消费品质”主题活动,我们要进一步织密织牢消费维权网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让便捷维权、高效维权、公正维权成为常态。
提升消费品质,要激发消费内生动力。当前,我市正在落实《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通过加强消费教育宣传、强化行业监管、引导诚信经营,着力推动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良好消费治理格局。与此同时,我们要持续深化消费环境优化,丰富沉浸式消费场景,推动消费场景升级,让消费者在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中主动消费、放心消费。
消费,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一头连着经济发展。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我们要把提升消费品质与保障民生、推动产业转型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补齐消费供给短板、强化维权服务效能、优化消费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