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楚研)今年,为切实提升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护质量,内蒙古自治区推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我市积极响应落实。这是自治区首次以消费补贴形式支持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据了解,该项目自1月起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补贴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非现金)的形式,用于抵扣养老服务费用。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申领条件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在我市居住,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地址也在我市区域内;经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为避免重复申领补助,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再享受该政策。
需要申领的老年人或家属下载民政通App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百度等搜索“民政通”小程序即可申请。首次申请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若不足5个工作日则次月起发放);后续按月发放,只需登录账号点击领取即可。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自动失效,未用完的额度不会累积到下个月。
该消费券具体分为两种。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消费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适用于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等情况;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券:每月抵扣额度最高为800元,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适用于居家上门服务。例如,若长期入住养老院自付2000元(护理保险报销后),使用长期入住机构消费券抵扣40%(800元),实际自付仅需1200元。两种消费券只能二选一,不可兼领兼得。补贴范围涵盖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详细补贴项目可参考《内蒙古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
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其他面向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各项补贴均可同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