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乌海段。
■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本报记者 曹艺 文/图
202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紧紧围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任务,坚决扛起黄河入蒙首站首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美丽乌海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协同共治
凝聚生态保护执法司法合力
为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协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组建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政法工作专班,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全市相关行政处罚案件开展集中评查。
202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超过1000件案件的评查工作,并针对重点、复杂案件撰写专题评查报告10余篇,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和司法监督精准度。
区域联动
构建黄河“大保护”格局
护佑黄河安澜,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025年11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黄河流域内蒙古段西部片区“司法保护母亲河”协作交流会。三地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共8家基层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司法保护母亲河”区域协作备忘录》,联合印发《“司法保护母亲河”案例汇编》,让区域“大保护”司法屏障更加牢固,黄河流域内蒙古段司法协同保护迈入系统化、常态化、实质化的新阶段。
法治宣传
推动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环境资源法治宣传作为重点工作,积极创新宣传方式。
线下,围绕我市历史文化遗产与黄河生态的关联保护展开宣传,唤醒公众保护黄河、守护历史文脉的自觉,讲解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传播环境保护理念,倡导公众共同守护母亲河,共建美丽乌海;线上,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在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密集发布环资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工作动态以及普法小视频30余条,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共建美丽乌海的浓厚社会氛围。
修复实践
司法行动助力水域生态环境改善
在加强审判与宣传的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生态环境的实质性修复。
2025年6月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我市农牧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超过206万尾鱼苗放入黄河,促使生物资源环境得到补充和恢复,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活动现场设置宣传展板,法院干警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折页,讲解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传播环境保护理念,倡导公众共同守护母亲河。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继续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深化区域司法协作、拓展法治宣传路径、优化审判资源配置,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守护黄河安澜、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