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内蒙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氛围,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铸牢”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等政策法规,把全面贯彻“铸牢”主线要求写入各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写入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推动写入各类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民委委员制作用,深化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贯彻“铸牢”主线、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三个意义”的审核、评估、清理机制,推动全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主线。
全社会“铸牢”氛围更加浓厚。把“铸牢”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和学校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相关专题课程课时比重提升至20%。持续强化各群团组织对所联系群众的组织动员和教育引导,广泛开展“五史”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深化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工作。加强“铸牢”理论研究体系建设,实施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工程,建立“研究中心+基地联盟+研究基地”工作机制。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举办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草原村排”等各族群众共享共乐的体育赛事,建成456个体现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的主题公园广场,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物古籍巡展;推动高校师生和党政机关干部学好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教材,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厚植人们心灵深处。
各族人民大团结的良好局面更加巩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内蒙古实践。累计下达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5.39亿元,实施共富项目3640个;开展和美乡村试点和共同现代化试点建设,推动民族团结和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民族手工业创新性发展,精心培育“金石交”“布丝瑰”等一大批优秀民族手工业融创品牌;深化兴边富民行动,自治区累计安排资金216亿元,实施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持续开展边境地区“五个共同”宣教长廊建设及“民营企业进边疆”“边疆特产销全国”等活动。推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档升级。推动创建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纳入各地各部门巡视巡察、政绩考核等,建立健全“8+N进”共建联创等制度机制;推出基层创建品牌500余个、创建成果点位超3000个,42个地区和单位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14个集体和17名个人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推动各族群众全方位交融互嵌,开展“融在北疆”新时代各民族互嵌发展品牌建设,持续推进“三项计划”走深走实。着力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坚决扛牢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政治责任,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把祖国北疆这道风景线建设得更加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