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为劳动者普法。
■就业促进行动 聚合力 惠民生
本报记者 张楚研 文/图
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往往体现在就业是否稳定、收入是否合理、权益是否有保障等现实问题中。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让广大劳动者安心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中成就梦想。
市人民检察院:
源头化解讨薪难
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之一,能够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今年,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行动,为劳动者权益筑牢法治屏障。
今年上半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我市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出具金融机构保函、保单的情形。通过调取在建项目名单与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台账比对核查,检察官进一步查明,由于相关行政机关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沟通渠道不畅,导致部分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开立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给农民工薪资发放埋下隐患。
为从源头化解讨薪难题,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明确要求主管部门压实监管责任,督促在建项目依法设立工资专用账户、足额缴存保证金,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响应、协同整改,全面梳理排查全市在建项目数量及开工情况,建立重点项目台账并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紧盯工资保证金缴纳、专用账户管理等制度落实;制定印发《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会商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打通信息共享壁垒、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等方式,构建起常态化监管体系。在建项目与银行签订工资保证金存储协议。
为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市人民检察院及时组织“回头看”。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全市50个在建项目全部在银行开立工资专用账户,累计缴纳工资保证金7756.4万元,从“事后追讨”到“事前预防”的全方位治理体系构建完成。“民生无小事,我们不但要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时候解决问题,更希望通过源头治理的方式,防患于未然,让劳动者权益法治屏障更加牢靠。”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彭文吉说。
市法律援助中心:
零工市场里的维权
如何更快帮助劳动者解决劳动争议,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在海勃湾零工市场和海勃湾北部零工市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零距离解决劳动者维权难题。
11月24日,农民工李某拿着一面写有“援调结合解民忧 倾心服务暖民心”的锦旗来到海勃湾零工市场,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他解决劳动纠纷,拿到赔偿。
11月初,李某来到海勃湾零工市场法律援助联络点登记维权。该线索立即向上反馈至市法律援助中心,中心派人民调解员聂翠莲负责该案件。
经过了解,李某通过海勃湾零工市场找到一份劳务工作,然而工作第一天他就在搬运物品过程中受伤。用工企业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到医院看望并交纳1万元费用。李某出院后要求用工企业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用工单位认为要求过高,双方僵持不下,于是李某来到了联络点寻求帮助。
经过一周的调解,双方各让一步,最终用工单位补偿李某2.39万元。“虽然对这个金额不是特别满意,但是我现在就能拿钱回家,比打官司长期消耗要好太多了。这个联络点务实方便,以前维权不知道找谁,现在,有了问题直接留下联系方式就有人主动对接,帮助解决问题。”李某说。
目前,自治区已建成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45个,实现了103个旗县区全覆盖。而我市成为全区首家在零工市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的盟市,这是法律援助的创新工作。“在零工市场里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是一次很好的尝试,是从被动等待到主动出击的工作模式变化,让服务前置,使劳动者维权更加便捷。”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斌说。
零工市场法律援助联络点主要依托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即内蒙古济海律师事务所),针对零工市场内的零工群体(农民工、新业态等人员)开展法律支持、权益保障、普法教育。一般性劳务纠纷,经双方同意调解解决;如双方分歧过大,则尽可能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维权。
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农民工案件284件,其中涉及请求支付劳动报酬242件,挽回农民工损失近130万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新”出发解难题
“近些年,我们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由于网络的加持,新业态劳动关系更加复杂,审理该类案件的难度更大,国家也致力于推动这类案件更加规范化地审理,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新环境影响。”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宋建勇说。
原有的劳动关系,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形成雇佣关系,或有工资流水、员工卡等证据即可认定。然而,新业态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从网络平台找工作签协议,发生纠纷时可能会发现,劳动者为某公司服务,但是签订的合同在另一省份的某网络公司,保险缴纳又在其他省份……这样的情况下,原有的认定流程无法适用,劳动关系难以确认。
今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该文件的出台,规范了案件审理、认定流程,让复杂情况下的劳动关系确认有了保障。
在我市有这样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李某经人介绍到我市一家木业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李某通过网络小程序领取工作任务。后因该木业公司拖欠工资、未及时依法缴纳社保费,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该案难点在于,该木业公司与案外人甲公司签订承揽协议,将其承揽的业务发包给甲公司,由其对木业公司发包的业务承接、分包,并引导自雇者在经营平台注册,办理网签手续,承接任务,并由乙公司向自雇者发放服务费。
该案涉及多家公司,存在掩盖用工事实的情况,劳动关系认定困难。该案承办法官仔细区分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各类民事关系,最终依据“支配性管理原则”,即原被告双方有劳动管理等事实,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该木业公司支付拖欠李某的工资并给予经济补偿。
“现在类似的案件频出,细节上又各不相同,给法官认定劳动关系带来了很多困难。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尽量与公司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保障自身权益。”宋建勇说。
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83件,结案811件,结案率82.5%。
就业是家事,更是国事。我市各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就业当作民生头等大事来抓,切实扛起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职责使命,为我市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让每一分辛勤付出都能收获尊重,让每一个奋斗梦想都有法治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