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新《矿产资源法》实施后的自治区首本采矿权不动产权证书和采矿许可证书在包头市颁发,标志着矿业权“权证分离”制度在自治区全面落地。
9月2日,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为包头市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包头市达茂旗阿蒙乌苏石灰岩矿采矿权变更(续期)和采矿许可延续登记业务。“不动产权证”解决了“资源是谁的”问题,强调物权保护;“采矿许可证”解决 “如何合规开采” 问题,强调行政监管和生态责任。据了解,自治区现有在期矿业权3712宗。
包头市生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王鹏飞 它保障了我们的权益,那么我们就有长期的规划在里边,因为这个权益是我们的,我们就要会做到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开采)。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副处长 王彦 在全国范围内较早能够颁发我们首批的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矿产资源管理法治化、市场化改革在地方落地,对自治区矿业行业以及矿业权人都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