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时评·不折不扣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特约评论员
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加者,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绿色低碳环保要求。如果一味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置生态环境于不顾,势必会付出沉重代价。近期,我市个别企业因违法排污、擅自储存固废危险品、故意干扰环保监测数据等涉嫌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相关责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教训十分惨痛。
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会产生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是环境问题的主要源头。通过降低成本来提高利润无可厚非,但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治污减排对企业来讲,不仅仅是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更是生存需要、发展需要。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去组织生产、完善工艺、降低损耗、减少排放,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好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乌海以工业立市,一直以来,广大企业在推动地区经济增长、促进居民就业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们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要全面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推动企业降碳减污、清洁生产,为可持续发展打牢根基。
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企业唯有把“市场经济主体”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的双重角色演绎到位,自觉担责尽责,才能在绿色经济浪潮中赢得核心竞争力、掌握发展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