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风采
本报记者 张楚研
他,曾是一个兵,在部队千锤百炼;如今离开军营,进入司法部门,在人民调解、普法宣传工作中再立新功。他就是海南区司法局公乌素司法所所长刘磊。
参军圆梦
“从小看见军人身着军装,手握武器,感觉特别神气,我想成为和他们一样的人。”说起当兵的经历,刘磊回忆道。1992年12月,19岁的刘磊高三毕业后,从我市参军,圆了自己的从军梦。
部队生活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光鲜,背后的辛苦只有当过兵的人才知道。“我老家在陕西省,在内蒙古当兵。冬天,寒风呼啸难以适应;新兵入连,体能、技能各方面都不达标,需要从零起步;各种困难纷至沓来,心里不安,我从各方面都要重新适应,在新兵连的那段时间真的很难。”刘磊说。
这些困难并没有吓退刘磊,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体能不行就加练,把自己各项技能练到优秀,在不断与困难对抗的过程中,刘磊不但适应了环境,坚定了信念,在体能、技能方面也成为了尖兵,在从新兵连下连队时带着嘉奖,得到了连队的认可。
1995年,刘磊退役回到了我市,开启了他的新旅程。
学习提升
1997年,刘磊进入住建部门工作。这期间,他一直在学习。“我高中毕业就当兵了,学历一直是我心里的一个坎。”刘磊说。他一边工作,一边通过成人自考到内蒙古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2年,工作调动,刘磊来到海南区司法局拉僧庙司法所工作。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如何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如何融会贯通是摆在刘磊面前的一道难题。
那时,拉僧庙司法所辖区一个企业与居民发生了矛盾纠纷。公安、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都来到现场调解。居民们围着刚从事司法工作不久的刘磊咨询各种法律问题,他一度被问到不知所措。“我请教了很多人,给了居民们答复。事件经过多方沟通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但是,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我的知识储备更丰富,经验更充足,是不是能够更快速地解答居民问题,让矛盾化解得更快。”刘磊说,这个事件让他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此后,刘磊不断学习各类法律法规,找经验丰富的同事学习处理矛盾的方法,与律师探讨各类法律知识,2016年,刘磊通过函授考上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本科。在不断积累的过程中,他逐渐成为了经验丰富的司法人员。
调解暖心
2006年,刘磊来到公乌素司法所,在这里一干就是19年。其间,挂牌成立了“刘磊调解工作室”,他还探索出“七步调解”工作方法,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即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庭和社区服务中心),通过“流动调解”的方式,让司法服务更加暖心。
公乌素司法所辖区企业多,且为棚户区改造区域,劳动纠纷、棚改纠纷多。“七步调解”工作方法即“冷却降温法”“情理交融法”“扶正祛邪法”“逆向求助法”“案例引导法”“亲友疏导法”“亲情解怨法”,该方法对于纠纷调解起到很好的作用。
2024年3月,公乌素司法所辖区发生一起意外死亡事故。死者家属与出事公司因赔偿问题发生了争议。家属一方带领30多人来到企业讨要说法,矛盾一触即发。
很快,“四所一庭一中心”的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在民警维持现场秩序的过程中,刘磊了解了现场状况,用“七步调解”工作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安抚住了双方的情绪,纠正了他们的错误观念。最终在多方努力下,这个即将爆发剧烈冲突的事件,仅用了48小时就调解完成,双方对结果都很满意。
签署完调解协议后,死者家属已经充分信任了刘磊,在闲谈时将可能面临的困境说了出来。虽然已经不属于刘磊的工作范围,但他依旧帮助家属想办法,这个举动进一步感动了他们。“我们担心职能部门包庇企业,但是看到刘所长他们耐心调解,为我们考虑,我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和温暖。”死者家属说。
从2002年至今,刘磊成功调处、参与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多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为辖区内企业和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600多件,涉及金额1亿余元;开展普法宣传教育300余场次,1.5万余人次。
由于出色的工作表现,刘磊荣获了众多的荣誉,2018年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202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2023年7月被评为自治区最美退役军人……
刘磊以不变的军人本色与信仰,展现着退役军人的担当作为,用行动兑现着对党和人民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