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电“超期服役”引民忧 建设方承诺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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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5-05-28 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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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勃湾区鼎盛花园小区居民向记者反映,小区自交房七八年来,一直使用临时用电,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不便。记者对此展开深入采访。

据居民介绍,鼎盛花园小区于2017年交房,交房至今一直使用临时用电,除了电压不稳和供电时有中断,业主所缴的电费也比居民用电费用略高。2023年前后,小区物业增设了一台变压器,小区的突然断电情况得到一定缓解。然而,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期临近,居民们担心电压不稳的情况会再次出现。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4号《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临时用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使用临时电源的用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不得私自改变用电类别,且临时用电不得作为正式用电使用。

为了解决居民的诉求,记者前往小区物业了解情况。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小区电费确实由物业代收,但具体情况需联系开发商进一步了解。

当天下午,记者与小区建设方工程部工作人员、物业经理,一同前往乌海千里山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用电手续,需要开发商提交申请,供电公司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完成正式移交。

记者从小区建设方了解到,小区建成后,他们曾多次去电力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电,但因各种原因未能通过验收。近期,他们再次提交申请,此次想要完成移交,需先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才可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虽然建设方已承诺办理正式移交,但“言必行,行必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希望建设方严守承诺,加快改造进度、并及时公开工作进展;住建、供电等部门也应加强监督,通过多方协同发力,让居民早日用上“放心电”。

(记者:刘瑾 石智鹏 整理:刘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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