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
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十七批)
2023年11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乌海市交办第十七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共4件。
按污染类型分,大气污染类2件(占比50%),噪音污染类1件(占比25%),水污染类1件(占比25%),其中部分案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按行政区域分:海勃湾区3件、乌达区1件。
截至2023年11月18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乌海市交办了17批次共93件群众环境信访案件,其中列为重点关注案件14件。现第十三批共5件案件已调查处理完毕,其中,已办结4件,阶段性办结1件。
乌海市将严格按照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相关情况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