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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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2-12-02 13:02:56

【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

本报讯 为优化营商环境,大力拓展“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模式,依托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矿区环境智慧管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彻底转变“人海战术”,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推进精准执法,提高执法效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守法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

——压实主体责任,做实监管“每个点”。充分发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以及走航车巡查等科技支撑作用,加强污染源信息智能分析,推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梳理全市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监管重点区域,督促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和视频监控,强化运维单位源头管控;以乌达区为试点,梳理水环境、大气环境类重点排污单位,督促安装环保智能用电系统,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我市已安装在线监控系统的企业104家,安装电流计企业31家,接入智慧管控系统摄像头475个,配备无人机13台,走航车1辆。通过短信推送、系统平台推送管理,累计发现异常告警2万余次,并及时督促、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

——规范执法行为,做优流程“一条线”。利用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系统、矿区环境智慧管控系统等,将非现场执法工作全面“落户”至系统内,实现“问题发现—精准派发—检查报告—整改反馈”全过程线上办理,做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全程可溯、全程覆盖”的全过程闭环管控。建立了乌达产业园挥发性有机物智能化监测监管系统,为产业园污染源环境监管提供了更精准的数据支撑。同时,充分运用自治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电子督办平台开展非现场执法,共推送企业端“事前预警”事件1.37万条、管理端“事中调度”事件2942条、执法端“事后督办”事件242条。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在线异常数据非现场监管电子督办闭环管理。

——加强数据分析,做大预警“覆盖面”。通过对异常数据的有效判定、规范处置,及时发现问题,实时预警企业违法风险,实现从“人防到技防”的转变,解决了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人力不足及人力有限监管盲区、停产限产执行不到位、治理设施非法停运稽查取证困难、远程监管困难等问题,支撑生态环境执法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查究转变,实现排污企业的差别化、精准化和精细化管理,做到生态环境隐患早发现、险情早排除、漏洞早堵塞。今年截至目前,市生态环境局共向排污单位发送超标短信预警6789条。

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摸清监管企业底数,及时核实新增企业及监控联网等基本情况,督促区域内所有监管对象按期完成基础信息校核,实现企业清单管理、动态管理;推进监测监控全联网,按照“依法依规、应联尽联、激励帮扶、可联尽联”的原则,依法依规指导所有必须安装联网的企业按时有序完成安装任务;加大数据技术分析,对生态环境部门使用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进行技术审核与法制审核,保障“非现场”监管数据的真实性;推动非现场监管流程制度化,进一步再造非现场监管新流程,全面完善优化生态环境管理和执法的工作流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用科技手段为环境监管赋能。

(作者:曹艺,赵晓坤;编辑:段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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