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线 救急难 保民生——我市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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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2-06-08 10:03:39

【保障和改善民生】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衣食的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落细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提质增效,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制定出台了《乌海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具体措施》,完善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8+1”社会救助体系,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此外,我市细化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修订完善了《乌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降低了申请门槛、扩大了保障范围,简化了民主评议和公示环节程序,将办理时限缩短至3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45个工作日,进一步提升了办理效率,强化了兜底保障能力。

提标扩面,逐步扩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2016年以来,我市连续6年提高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585元提高到860元,增幅达47%,在自治区率先实现社会救助标准城乡统筹一体化。我市现有低保对象6889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378.47万元。一是落实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全市现有45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二是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员视为无劳动能力,明确优待抚恤金不计入收入,将财产符合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且收入低于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视为无履行义务能力,将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我市现有特困人员291人,累计发放特困资金239.59万元;三是强化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提高其救助额度,截至目前,累计临时救助对象27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62.3万元。

应兜尽兜,贡献乡村振兴中的民政力量。市民政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和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常态化帮扶,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持续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并印发了《乌海市防止返贫监测部门数据共享办法(试行)》,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定期交换共享民政、乡村振兴、医保、住建、残联等部门相关信息。截至5月底,我市享受政策已脱贫户197户452人。其中,享受低保149户290人;纳入特困救助供养10户10人,享受社会救助政策户数占已脱贫总户数的81%,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数字赋能,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市民政局建立了低保智能认证系统,低保对象本人可通过手机APP每月进行定期智能认证。2022年以来,享受低保人员通过手机移动端定期报告系统完成定期报告3.9万人次;运用移动办公审核审批系统,通过手机安装APP进行移动审批,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救助服务。

创新救助方式,稳步提升救助服务效能。针对日益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市民政局制定了《乌海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的有效路径和具体措施,加快形成“物质+货币+实物”的救助方式,切实织牢民生保障网,让民生保障更有力度,救助服务更具温度,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崔建敏;编辑:段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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