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基层做奉献 倾心调解促和谐——记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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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1-10-26 11:08:05

【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锻造新时代政法铁军·先进人物】

他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维护群众利益,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他主动克服基层工作的种种艰辛和困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他就是海南区司法局公乌素司法所所长刘磊。

2002年至今,刘磊始终在宣传法律知识、举办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为农民工追讨欠薪、参与化解群体性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矛盾调解上不懈努力,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刘磊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2020年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2021年获评自治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19年来,刘磊持续对机关单位、驻镇站所、社区、学校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在潜移默化中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公乌素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公乌素镇辖区有3个社区、各类大小企业39家,流动人口较多。由于过去部分企业改制或停产,下岗职工多,遗留问题多,加之棚改拆迁、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纠纷呈增长之势,如果处置不当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和上访案件。面对重大纠纷,刘磊从不回避,总能冲锋在前,勇担重任,主动为镇党委、镇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帮群众维权。

2019年6月,王某在某高岭土矿工作时造成右腿膝关节严重损伤,经医院治疗痊愈后,王某要求企业就伤残给予赔偿。由于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双方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申请调解。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这给矛盾调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为确保王某的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刘磊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先后多次调解,最终该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王某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多年来,刘磊始终坚持学习“枫桥经验”,确保矛盾不上交,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因素、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由于防范到位、措施得力,一些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充分彰显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于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为了使刑释解矫人员放下“包袱”,引导帮助其开始新生活,刘磊先后1000余次入户走访,一方面对其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其解决生活上的困难,推荐就业,并通过与镇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刑释解矫人员争取享受帮扶政策,确保他们生活稳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下坚实基础。

19年间,刘磊共成功调处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为辖区企业和居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500余件(次),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开展普法宣传教育160余场次,接受普法教育的人数达9000余人……他的付出受到了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19年来,刘磊始终坚守在基层,始终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职尽责,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和“法治乌海”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作者:黄建飞;编辑:段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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