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发布 防范“代理退保”风险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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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日报 编辑:段继文 2021-09-18 10:59:37

本报讯 近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发布《关于防范“代理退保”有关风险的提示》,提醒保险消费者警惕“代理退保”风险隐患,根据自身需求谨慎办理退保,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志飞介绍,近年来,一些个人或组织为牟取非法利益,怂恿、诱导消费者重复、频繁投诉保险机构,通过代理投诉收集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金融市场经营秩序。

“代理退保”的主要表现形式为,部分代理投诉组织或个人利用互联网论坛、微信朋友圈、社交平台、短视频等渠道招揽生意,冒充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以“与监管部门合作”“有内部资源”等名义,谎称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欺诈行为,已有多名消费者投诉”或“继续持有保单将蒙受经济损失”等,打出“全额退保”等幌子,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以达到其收取高额代理手续费用、截留套取资金、唆使消费者转购非法理财产品或参与非法集资等目的。

郭志飞介绍,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被怂恿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后,丧失了风险保障。消费者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某些“代理退保”行为以牟利为目的,退保前要求消费者支付高额手续费或缴纳定金,退保后诱导消费者“退旧投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或其他公司保险产品以赚取佣金。一些从事“代理退保”的个人或团体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证、保单、银行卡等涉及消费者隐私的敏感信息,存在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的风险。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提醒保险消费者,要警惕“全额退保”陷阱,提升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谨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终止保险合同,慎重对待所谓“退旧投新”“高收益”产品等宣传,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二是注意保护个人重要信息。三是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合理维权。消费者如果对保险产品有疑问,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也可以通过拨打12378银行保险消费者投诉维权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连日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举办关于防范和打击“代理退保”系列活动,一方面将提示内容印制成宣传海报,张贴在保险机构营业场所、销售人员培训等场所,进行警示提醒;另一方面印制宣传彩页,通过集中宣传、营业场所宣传等渠道宣传教育,提醒保险消费者防范相关风险。

(作者:路静;编辑:段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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